【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近期成功破獲跨境賭博及洗錢犯罪集團,逮捕包括主嫌劉姓男子(50歲,臺中人)及其他嫌疑人在內的10餘名涉案人員。該集團以「雷競技」為名經營賭博網站,鎖定大陸地區賭客進行下注,每日下注金額高達460萬人民幣(折合新臺幣約2,000萬元)。
警方經擴大追查,發現劉嫌集團還與其他犯罪組織合作,包括由李姓男子(30歲,高雄人)及陳姓男子(33歲,臺南人)為首的洗錢集團。該集團透過「Hexin」、「YT PAY」等代號成立水房,以高額租金租用臺中市西屯區豪華社區大樓作為據點,專門為非法賭博網站進行資金轉移、洗錢及收取手續費。為降低曝光風險,部分員工甚至採取居家辦公方式,避免成員集中活動引人注目。
專案人員經長期監控,於6、7月份展開多波攻堅行動,成功瓦解賭博機房及洗錢水房,拘提、傳喚10餘名嫌疑人到案,並查扣電腦、手機、銀行帳戶、現金(包含新臺幣及外幣)約200餘萬元、6支名錶(百達翡麗及勞力士)等多項贓物。案經臺中地檢署於今年9月中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起訴,並聲請扣押價值約160萬元新臺幣之虛擬貨幣(USDT 5萬餘顆)及Toyota Alphard休旅車等犯罪所得。
經查,該集團透過多家空殼公司申辦金融帳戶,協助賭博網站轉帳及匯兌資金,吸引「克萊柏」、「財神」、「鑫金」等十數家網路博弈平台合作,單月不法金流逾10億元,主嫌李、陳兩人可獲利近千萬元,猶如一座「地下金融機構」。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李明道呼籲,現行博弈、洗錢犯罪集團常成立公司並以客服、文書打字人員等職缺在各求職網招攬員工,且利用高於市場行情的薪資吸引求職者,甚至享有勞健保,以引誘求職者誤入不法集團從事犯罪;民眾切勿貪圖利益、心存僥倖,我國《洗錢防制法》修法後(第19條)已加重刑責,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且亦可能另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而加重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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