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因與資深音樂人李坤城大談「爺孫戀」轟動全台,27歲的林靖恩在李坤城癌逝後頻頻爆出脫序行為,日前因涉嫌在台中市一家便利商店偷竊一瓶運動飲料,被檢方提起簡易判決。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於10月30日裁定,林靖恩因竊盜罪被判罰金新台幣3000元,若未繳納罰金,可選擇服勞役,以每天折抵1000元。
▲林靖恩在李坤城離世後頻傳出脫序行為。(圖/翻攝自李坤城臉書)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靖恩於113年3月18日上午9時36分左右,進入台中市○區一間全家便利商店,徒手拿走店內陳列的FIN運動飲料一瓶,未結帳即離開。在隔壁早餐店飲用時,被超商員工謝佩芸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當場查獲林靖恩。
法院認定林靖恩的行為已構成竊盜罪,根據刑法第320條第1項,判處她罰金3000元,並規定若無法繳納,將以每天服勞役折抵1000元。判決指出,林靖恩雖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她的犯罪動機、手段及後果,法院決定以罰金形式處罰。
林靖恩所竊得的運動飲料,經警方扣押後已返還超商。法院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決定不宣告沒收或追徵。如對判決不服,林靖恩可於收到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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