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市今(11)日凌發生1起兩車在路口相撞車禍,造成3人受傷送醫,警方到場調查發現,該路口為閃光號誌,初步研係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釀成車禍,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台中市警二分局6月11日0時1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在北區篤行路與文化街口有交通事故發生,員警迅速抵達現場,查知係林姓男子(23歲)駕駛銀色自小客車,搭載乘客陳女沿文化街往西屯路方向直行時,與王男(46歲)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沿篤行路往日進街方向直行過路口發生碰撞。
兩車在閃光號誌路口發生車禍。民眾提供
該路口為閃光號誌路口,林男、乘客陳女及王男等3人,身體均有多處擦挫傷,已就醫診療,雙方駕駛經酒測均未飲酒,目前員警已調閱相關錄影畫面以釐清案發經過。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駕駛人行經路口,應遵守行車號誌指示通過路口,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確認安全時方得續行。駕駛人行經路口應多加注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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