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常見含酒精提神飲料,例如「維○○」與「保○○」,含有生藥抽取液、咖啡因或綜合維生素及10%酒精等成份,常被民眾當成提神飲品來提振精神,廣受勞動族群的青睞,但該類「飲料」是「指示用藥」,未具藥商資格的業者不得販售,且喝多不但無益身體健康,長期飲用可能傷肝又傷身。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屬於「指示用藥」的含酒精提神飲料需依建議用法用量原則,每次服用不超過30~40c.c.,避免混入咖啡或奶茶、紅茶、沙士調味,導致因忽略酒精含量而造成過量服用,長期大量服用會傷害肝臟機能。如有服用需求,應至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的藥商或藥局購買,有使用疑問應諮詢藥師,並依指示使用,提醒民眾不要至未具藥商資格的場所(如網咖、檳榔攤、便利超商、雜貨店等)購買,以免因不了解正確用法、用量、禁忌及副作用等,而造成健康損害,此外許多未具藥商資格的業者誤以為「維○○」與「保○○」是飲品於店內販售因此觸法,提醒如違法販賣,將依藥事法第27條最高可罰200萬元的罰鍰,請業者應恪守法令規定,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販售。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含有「酒精」的「提神飲料」,長期服用對肝臟負擔極大,若混合其他飲品一起服用,容易忽略酒精含量,而過度使用,在工作前或工作中服用,也可能造成頭昏眼花,影響平衡感及注意力,而增加工作中意外事故的發生。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