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南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昨(7)日駕車行經國道3南向322公里柳營交流道路段,竟發現1腳踏車逆向行駛內側車道,駕駛嚇得猛按喇叭!國道警察第八大隊表示,該大隊勤指中心於10時5分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經巡邏車沿線查看,於國道3號南向319.5公里將腳踏車攔查在外側路肩,發現為越南籍女移工因不熟悉路況誤上國道,依規定製單舉發。

越南籍女移工騎踏車上國道還逆向。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表示,腳踏車行駛國道,依法可對腳踏車騎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之規定開罰,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國道警察第八大隊並呼籲倘腳踏車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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