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一名Uber司機在Thredas上傳影片並留言,昨(21)日下午在台中市英才路與模範街31巷11弄口在等對向車要迴轉,遭後車一直逼車還丟東西,詢問網友可引用什麼法條檢舉?網友回應:「交通違規: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拜託一定要檢舉他拜託你了」、「我是不相信你開大七他敢丟啦」,但也有網友表示,「你為什麼要在路中央迴轉?而且在車流量大的英才路?你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四款⋯⋯」

逼車休旅車駕駛朝車外丟東西(紅圈處)。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一分局表示,民眾於社群平臺PO網指稱,昨日7時12分行經英才路與模範街31巷11弄口迴轉時,遭後方車輛逼車及丟擲物品。經查該民眾已檢具相關事證,至台中市警局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檢舉。

逼車休旅車一直閃大燈。翻攝畫面
經檢視影像,後方車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依法對駕駛人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本分局依規定逕行舉發。若車輛遭丟擲物品認自身權益受損,可至派出所提出相關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

逼車休旅車超車。翻攝畫面
第一分局呼籲,用路人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如遇違規情形,亦可依法檢舉。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及違規查處,確保轄區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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