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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彰檢抗告成功 彰化毒駕男撞斷派出所長雙腿改裁羈押

  • 2026-06-12 11:07:00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彰化報導】彰化縣4日發生毒駕撞斷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案件,嫌犯施姓男子經彰化地檢署聲押,但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抗告,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今(12)日上午10點彰化地院重開羈押庭,已裁定准予預防性羈押。

 

員警追捕毒駕自小客車。翻攝畫面

 

彰化地檢署表示,本月4日陳國銘及該所趙姓警員前往埔鹽鄉查訪毒品人口施姓男子,於光明路發現施姓被告駕駛自小客車,施男隨即駕車逃逸,所長與警員下車追捕,被告發現進入死巷後暫停,雖經所長敲窗喝令開門,被告仍駕車瞬間後退、瞬間前行,並加速逃逸,,陳國銘因而受車身擦撞倒地,遭被告駕車輾過雙腳而受有骨折等傷害,雖所長對空鳴槍示警停車,施姓被告仍駕車繼續逃逸,經趙姓員警在後追捕喝停,被告直至前方無去路後,仍在車上拒不開門受檢,經警持警棍擊破車窗後,被告始遭壓制逮捕。

 

彰化市長林世賢探視陳國銘。翻攝畫面

 

施姓被告經以唾液快篩試劑測得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全案依妨害公務、毒駕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將被告解送本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上開3項罪嫌重大,以被告有毒品前科及施用毒品惡習,並有肇事逃逸公共危險、傷害等,本次又明顯拒檢駕車逃逸並使警員受傷,無視法律,一犯再犯,又為毒品人口,初驗已呈施用俗稱「喪屍菸彈」之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毒駕可能甚高,且拒檢企圖逃逸,並矯詞置辯,拒絕面對法律情形下,如未予羈押,回到社會後,將有高機率再度毒駕危害大眾安全疑慮等由,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經法院裁定駁回、被告逕行請回。本署對此裁定不服提出抗告。

 

毒駕施男車子車被員警敲破。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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