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集團擄走1名擔任該集團車手的越南逃逸勞工並勒贖400萬元,台中地檢署依擄人勒贖、詐欺罪嫌起訴。 翻攝畫面
【賴傳媒 周庭慶/台中報導】1個詐欺集團吸收越南籍逃逸移工阮姓男子負責轉交人頭卡,今年初以阮男交付的提款卡失效為由,將阮綁走拘禁在宜蘭毒打,並向阮男在越南的妻子400萬元,阮妻交付38.5萬元後報警。警方循逮捕嫌犯蕭姓男子等5人並救出阮姓男子,今(22)日依擄人勒贖、詐欺等罪起訴蕭姓男子等5名涉擄人勒贖嫌犯及阮姓男子共6人。
起訴書指出,越南籍逃逸移工阮姓男子(29歲)去年被詐騙集團吸收,擔任轉交人頭帳戶提款卡工作,並詐欺3名國人得款30萬8000元。去年底,有不明詐團向阮男所屬的詐騙集團購買人頭提款卡發現不能使用,受到損失,該詐團委由蕭姓(22歲)、張姓(19歲)、謝姓(41歲)、黃姓(22歲)、阮姓(27歲、越南籍)男子等人出面處理。
今年1月6日晚間,蕭男等5人約阮在台中烏日碰面,擄走阮男押至宜蘭將阮綁在椅子上,不斷以棍棒毒打,並用手機視訊阮男在越南妻子,讓阮妻看阮被毆打的過程,要求付贖金32億越南盾(合台幣400萬元),阮妻交付3億越南盾(合38萬5000 元)贖金後,透過阮在台灣讀大學的弟弟報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烏日分局偵辦,今年1月9日逮捕蕭男等5人,並救出被擄的阮男。檢方以蕭等5人涉嫌重大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阮男雖是被害人但也涉及詐欺,且為逾期居留之移工,若不予羈押則將遭強制驅逐出國,不僅不利後續偵查、審理、執行,亦有害我國被害人日後求償權益,亦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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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