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救護車停在路口行人穿越道前,等民眾都停下或通過車前再往前行駛 。翻攝Threads
【賴傳媒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救護車禮讓行人!民眾PO網一段影片,內容是一輛救護車行經台中市文心路、崇德路口行進方向是紅燈,但當時該救護車有鳴警報器應是執勤中,結果竟是停在行人穿越道前,有行人停下來、但也有行人慢慢地走過,救護車等雙向都無行人往前走才通過路口。
救護車通過路口。翻攝畫面
影片引起網友熱議留言:「值勤中救護車、消防車、警車路權最大」、「救護車也太腦麻了吧⋯⋯要這樣博眼球?」,一名為消防隊員的網友則留言:「目前開在路上的心得是大多數車輛都會禮讓我們。但行人部份真的很難預料,有時候帶耳機沒聽到或是突然加速,都是很危險的。因此某些縣市要求救護車紅燈要完全停下來,注意路口,等確認左右來車都有禮讓,但就會導致用路人以為要禮讓他們先過」、「救護車停下來是怕撞到行人不是要你們繼續走」、「看到車停就要走過去也是蠻白癡」、「救護車要慢慢往前開,行人自然而然就會讓開了」、「看到救護車不禮讓的,真的要祈禱自己和家人不會有需要救護車救命的一天耶」、「祝那幾個沒讓救護車的改天換他們在車上沒行人讓」
台中市警五分局表示,隨著都會區交通日益繁忙,救護車在緊急救援過程中經常面臨穿越人行道或斑馬線的情境,引發「救護車與行人誰該優先通行」的討論。雖然行人擁有道路通行的優先權,但在特定情況下,為搶救生命,救護車可適度優先通行,前提是必須確保行人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在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現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其他車輛與行人應主動避讓。然而,行人安全仍為第一考量,救護車駕駛人必須在確保無誤後方能通過斑馬線或人行道。
警方呼籲呼籲行人在聽到警報聲時,務必提高警覺,觀察周遭路況,儘速讓道。同時,救護車駕駛也應減速並確認無人通行,才能通過,以免釀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