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2號甲線一名男子騎機車逆向行駛。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桃園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內容是9月2日清晨,1輛機車於國二甲線東向1.3公里處往西逆向往圳頭交流道入口方向行駛,國道警察第一大隊表示,經查該大隊目前尚未接獲民眾通報及檢舉,經檢視影像內容,該機車騎士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處罰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另違反43條1項6款,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國道2號甲線機車逆向行駛。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一大隊表示,民眾騎乘機車應注意道路標誌、標線,以免發生誤上國道之危險狀況,如不小心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撥打1968或110求援,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車輛部分則會請拖救隊載運下交流道,用路人發現機車違規上高速公路時,在安全不違規的前提下,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國道警方會立即派遣巡邏員警前往攔查,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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