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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案阿達、唐禹哲等14人判刑出爐!廖人帥1年10月最重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傳文/綜合報導】藝人閃兵案判決出爐!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涉嫌逃避兵役案件,分批起訴多名涉案役男,其中阿達等14人主動自首。新北地方法院20日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相關罪名,判處14名被告6個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其中13人獲得緩刑,須支付公庫30萬至130萬元不等金額,並提供60至150小時義務勞務。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遭判1年10月,是本次14名被告中刑度最重者。

唐禹哲判刑1年7月,支付30萬元及150小時勞務。(圖/翻攝唐禹哲臉書)

唐禹哲判刑1年7月,支付30萬元及150小時勞務。(圖/翻攝唐禹哲臉書)

本次判決中,阿達遭判處1年2月徒刑,獲緩刑,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則被判處1年10月徒刑,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判刑1年4月,須支付公庫5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藝人唐禹哲判刑1年7月,須支付公庫30萬元及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

閃兵案首波宣判,藝人廖人帥與阿達遭判刑。(圖/翻攝廖人帥、阿達臉書)

閃兵案首波宣判,藝人廖人帥與阿達遭判刑。(圖/翻攝廖人帥、阿達臉書)

其他被告部分,邱昊奇判刑1年4月,須支付公庫80萬元及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李唯楓判刑1年4月,須支付公庫5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鄒翰昇判刑1年4月,須支付公庫10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楊子鋒則判刑1年4月,須支付公庫3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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