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交通警察隊在大村鄉執行監警聯合路邊安全檢查勤務,執法人員在攔檢過程中,查獲1輛因未投保強制險而遭註銷牌照之機車仍違規行駛於道路,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製單舉發外,並立即聯繫拖吊單位進行車輛移置保管與扣繳註銷牌照,後續將針對該車使用期間追繳相關稅費。

圖說:彰化監理站會同警察在路上查獲一輛未繳強制險被註銷牌照的機車 當場開單並查扣
彰化監理站提醒,車輛如經註銷牌照,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若還要繼續使用,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始得再行請領牌照,才能再行駛道路,若經查緝將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後續還將追繳使用期間之稅費。車主如欲查詢牌照狀態,可透過監理服務網/首頁/汽機車/行照及牌照查詢。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指出,汽機車針對未投保強制險的情形,依據車種類型與情境設有不同罰則,汽車處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罰鍰,機車處1,500元至3,000元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則處750元至1,500元罰鍰。若未投保肇事,將加重處9,000元至32,000元罰鍰,且肇事者須自行負擔對被害人之賠償責任,會面臨極大的財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