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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會神祕客測試 近4成檳榔攤違規販售菸品給青少年

  • 2025-04-09 11:35:00

有近4成檳榔攤違規販菸品給青少年。(示意圖,非新聞店家,畫面翻攝網路)

 

【賴傳媒 黃雅惠/台北報導】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調查,近3成(26.9%)菸品販售業者未查驗證件即販售菸品給疑似未滿20歲者,其中以檳榔攤違規率為最高(38.6%)。國民健康署呼籲業者遵守「問年齡、查證件、告知法令」三步驟,違法供應菸品最高可開罰25萬元。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國民健康署去年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進行「喬裝測試」調查,結果顯示,在全國22個縣市合計854家菸品販售場所中,仍有26.9%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

 

消基會以「喬裝測試」(由年滿20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的方式,調查販賣菸品的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20歲的購買者,是否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賣。

 

調查結果顯示,販菸場所店員之「禁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法規知曉率為85%,顯示業者的員工教育訓練、法規認知及落實執行等,仍有持續改善的空間。不合格率由高至低依序為檳榔攤(38.6%)、一般商店(26.9%)、連鎖超市或大賣場(23.4%)、連鎖便利商店(21.5%)。

 

國民健康署針對喬裝測試違規賣菸的業者名單,皆轉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及輔導,並針對再次違規的業者依法處辦,去年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販賣菸品場所共計29餘萬次,已針對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計裁處134件,罰鍰金額新臺幣115萬元整。

 

依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違反者最高處新臺幣25萬元的罰款。鑒於實務上業者有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情事,依同條第2項規定,業者應要求消費者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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