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徐婕妤/綜合報導】31年前,1993年涉嫌姦殺中興女大學生的麵包師呂金鎧,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20年後捨棄上訴定讞,13年前他假釋出獄,檢察總長曾為他提出非常上訴,但遭到駁回,而「冤獄平反協會」也為呂金鎧聲請再審,高院於2023年底裁准再審,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裁,高院今(10)日再度裁定,准許全案再審。
▲31年前發生的中興大學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高等法院准許針對嫌犯呂金鎧部分,重啟再審。(翻攝畫面)
台灣高等法院更裁指出,合議庭綜合判斷呂金鎧所提出證據及卷內原有事證後,認呂金鎧於1994年1月9日偵訊供述,及共同被告陳錫卿於同年月8、9日各次供述,疑非自由陳述。
此外,卷內DNA鑑定書及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也顯示呂金鎧可能非對被害人勒頸及性侵之人,即本件確有足以推翻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事實的高度可能,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再審要件,因此認定本件聲請再審為有理由,更裁准許開始再審。可抗告。
本案緣於1993年12月間,就讀中興大學的范姓女大生應徵家教,前往當時台北縣中和市某公寓面談,卻遭性侵殺害,案發2週後,檢警逮捕當時借住在該處的男子陳錫卿,陳男供稱當時租屋在此處的呂金鎧也是共犯,呂金鎧遭捕後,在警局寫下自白書,並製作自白筆錄,還與陳男進行現場模擬,2人均遭起訴。
當時檢警指控,有妨害風化前科的陳錫卿假釋後,投靠獄中認識的呂金鎧;同年月22日,陳錫卿佯稱找家教,家教中心安排女大學生前往面談,陳錫卿及呂金鎧合力制伏女大生並性侵得逞,另以衛生褲在女大生頸部打死結,造成女大生窒息死亡。
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錫卿、呂金鎧死刑,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認定呂金鎧曾以衛生褲在女大生頸部打結但未致命,是陳錫卿另行起意打死結後才導致女大生死亡,因此依對女子以強暴方法而為性交罪、殺人未遂罪,判呂金鎧20年徒刑、陳錫卿死刑。
呂金鎧在更六審判決後捨棄上訴而定讞,陳錫卿繼續上訴。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鑑定DNA,發現死者下體沒有呂金鎧精液,改認定呂金鎧並非共犯,仍判陳錫卿死刑。但更十一審又認定陳錫卿、呂金鎧為共犯,判陳錫卿死刑,案經最高法院2009年間,駁回上訴定讞。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協助呂金鎧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認為,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以最新DNA技術實施鑑定,確認被害人陰道內精子細胞的DNA與共同被告陳錫卿相同,而與呂金鎧不同,且呂金鎧指警方刑求尚非完全無稽,裁定開始再審。
最高法院認為,陳錫卿指證呂金鎧當時負責按壓被害人讓陳錫卿性侵,所以被害人陰道內精子細胞的DNA只有陳錫卿,符合卷證資料內容,呂金鎧雖未直接性侵也恐構成共同正犯,因有須再調查事由,撤銷開始再審裁定,發回高院更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