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郭睿誠/台中報導】臺中地檢署偵辦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案,檢警單位持續約談相關人到案,初步認定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進而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5名百貨人員及5名工人列告,諭知10到60萬元不等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
地檢署由主任檢察官鄭葆琳統合承辦檢察官李承諺、協辦檢察官謝怡如、温雅惠、吳昇峰等,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支援警力協助,指揮市警局第六分局通知發包、承攬本件裝潢拆除工程等單位人員到案說明。
檢方表示綜合現階段調查所得事證,專案小組初步認定本案疑似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案關人員涉犯刑法之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準失火等罪之嫌疑重大
訊後諭知5名百貨人員30到60萬元不等交保,包商及工人交保金10到30萬元不等;檢方表示本案仍將持續進行各項偵查作為,依偵查計畫緊密排程調查取證,務求正確、完整釐清責任歸屬。
台中新光三越是在2月13日發生氣爆,不幸造成5死37傷。消防局上月則是公布火調鑑定報告,發現設置在12樓偵測瓦斯外洩的瓦斯感知器遭拆除,且樓層瓦斯總開關根本未關閉,遇火源才釀成嚴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