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許家棟/台北報導】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條、第64條、第72條及第89條修正草案,主要加重黃牛票、生活噪音、跟追案件的處罰。
修法重點如下:
一、第9條「瘖啞人」一詞,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以貫徹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及人格權的維護。
二、為抑止黃牛亂象,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轉售圖利行為之罰鍰從新臺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
三、第72條有關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之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將現行罰鍰金額從新臺幣6千元提高至1萬元。
四、因近年社會跟追惡害事件仍層出不窮,為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現行罰鍰金額自新臺幣3千元提高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