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徐婕妤/綜合報導】台中發生17歲駱姓少年持刀殺死前女友顏姓女大生命案,據了解,駱姓少年的父親友人認為,少年是很乖巧的小孩,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對駱姓少年的背景,有不同看法。
▲狂砍30多刀殺死女友的駱姓少年,在父親友人眼中是「很乖巧的小孩」對此,律師王至德有不同看法。(圖/翻攝畫面)
王至德律師指出,看到新聞時,因為自己也有一個女兒,所以心也揪了一下,接著王至德對於犯下殺人案的駱姓少年,其父親友人告訴媒體「是很乖巧的孩子」,王至德有不同見解。
王至德律師進一步細數駱姓少年的黑歷史,「新聞提到,駱姓少年會拉K,有吸毒前科。駱姓少年是角頭小弟,平時從事討債工作。駱姓少年拿出預藏長刀揮砍,儘管女方跪地求饒喊對不起,仍遭狠砍31刀奪命。駱姓少年犯案後還踢了女方一腳,隨後騎著無牌機車逃逸。駱姓少年還向朋友及老大放話,稱自己要先去KTV歡唱後再投案。」
王至德說,「在爸爸友人的眼裡,駱姓少年就是一個個性乖巧、會半工半讀分擔家計的乖巧小孩,應該說只要個性乖巧跟半工半讀就是乖小孩。」「就算他是角頭小弟,就算平常是從事討債工作(角頭的討債工作自然不是像資產管理公司一樣打打電話、寄寄恐嚇信就算了),甚至還會拉k有吸毒前科,就算犯案後還踢了女友一腳,就算騎著無牌機車,就算犯了案之後還要先去KTV歡唱才要投案,也一樣是長輩眼裡的乖巧小孩。」
但王至德律師認為,駱姓少年就是一個平日討債維生,沒事還拉拉K,也曾經因吸毒被抓但一樣不知悔改,只是因為懷疑女友劈腿就覺得自己可以重重的教訓女友。
王至德也指出,「駱姓少年在犯了案還不夠,還踢了已命在垂危的女友一腳,甚至還懂得騎無牌機車躲避追查,就算要去投案,也要先爽一下,唱個KTV,然後仗著自己未成年,知道自己絕對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還能減刑,所以趕在滿18歲之前犯案,視人命如草芥的聰明的反社會冷血生物,跟駱爸友人的看法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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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