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林千允/新北報導】淡江大學圖書館男廁去年10月驚傳偷拍事件,楊姓男子竟然把手機貼近地面,從廁間隔板下方的空隙偷拍隔壁男子如廁時的私密部位,被害人發現後機警拍照蒐證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等罪嫌起訴。

淡江大學圖書館男廁驚傳偷拍!楊姓男子去年10月持手機從隔板下方偷拍隔壁男子如廁私密部位,被害人機警拍照蒐證報警,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隱私罪嫌起訴。(圖/翻攝 CC0免費圖庫)
事發在去年10月1日下午1點55分左右,楊男當時在圖書館3樓南側男廁如廁,竟然起了歪念,未經對方同意就拿出智慧型手機開啟拍照功能,把手機貼近地面,透過廁間隔板下方的空隙,偷拍隔壁蹲式廁所內的「阿強」(化名)如廁時裸露下體及兩腿之間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感的身體隱私部位。
阿強察覺到有異狀後,立刻拿起手機拍照蒐證,並通報圖書館人員處理。楊男發現偷拍行為已經被發現,趕緊把拍到的照片刪除,但阿強還是決定報警處理,案件經淡水分局報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楊男在警詢和偵查中坦承全部犯行,檢察官有阿強的指訴、圖書館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13張,還有阿強蒐證的照片2張等證據,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提醒民眾如廁時要提高警覺,如果發現可疑情況要立刻蒐證報警。
《賴傳媒》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
需要協助請撥打113、110。
《賴傳媒》提醒您:
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賴傳媒》提醒您:
依《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以其他方式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者,同樣依法究辦。警方也呼籲,切勿因好奇心作祟而加入「跪求」、「私訊索取」等行為,以免一時失慮觸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