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曾代表台灣征戰奧運、被封為「舉重精靈」的女子舉重國手方莞靈,爆出酒後對同居女友動粗風波。台南地院依傷害罪認定她在2024年10月間掌摑、掐頸又踹踢女方,造成多處挫傷及右耳高頻聽力受損,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舉重精靈」方莞靈酒後怒踹同居女友 掐脖狂巴掌打到耳損傷...法官判拘役50天(圖/記者王俊勝 翻攝)
判決指出,案發在2024年10月19日晚間,方莞靈先在台南市區酒吧與友人聚會,一路飲酒到隔日凌晨,之後與劉姓同居女友返家。兩人返家後因故爆發口角,約在20日凌晨近4時,方女情緒失控,先是徒手連續掌摑女友臉頰及耳部,接著雙手掐住對方頸部,還以腳猛踹胸腹部。
劉女事後到醫院驗傷,診斷結果顯示,她雙頰、右耳、後頸、左胸腹及雙手腕都有鈍挫傷,右側耳朵更出現高頻聽力障礙,因而提出傷害告訴。檢方調查時,方莞靈對施暴事實坦承不諱,並交叉比對被害人警詢、偵查供述、在場友人證詞,以及傷勢照片、醫院診斷書和雙方通訊紀錄等,認定事證明確,依傷害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方莞靈與劉女當時為同居伴侶,本應理性溝通處理衝突,卻在飲酒後失控,以徒手攻擊方式造成多處傷害,行為不當且已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的家庭暴力,惟仍以刑法傷害罪科刑。法官量刑時考量她無前科、平日素行尚佳,且在偵審過程中終於認罪,但被害人不願和解、無法獲得賠償,綜合犯罪動機、手段及造成的實際損害,最後判處拘役50日,並諭知可按日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