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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男買泡泡瑪特罵店員「傻台灣人幫北京打工」、「我住南京東路1.6億豪宅」  還拿20萬現金、存摺砸櫃檯!雙方和解撤告

  • 2026-03-13 17:55:00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男子到新光三越買泡泡瑪特,嗆員工「做生意他媽的這麼機掰什麼東西,他媽的你一個月他媽的賺3萬塊他媽的幹你娘,拿下來給我看都不行」,還持20萬元現金及存摺砸向櫃檯。檢方提起公訴後,雙方和解撤告。

翻攝自Threads

53歲林姓男子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18時14分許,至新光三越百貨台北南西店三館1樓「POP Mart泡泡瑪特台北南西店」專櫃購物時,因不滿員工表示無法將貨架上之商品取下供選購,嗆:「做生意他媽的這麼機掰什麼東西,他媽的你一個月他媽的賺3萬塊他媽的幹你娘,拿下來給我看都不行,我要買他媽的會怎樣,叫你們店長出來,王八蛋」、「傻臺灣人,在幫北京人打工而已」、「白癡」、「傻B」、「這是什麼白癡態度」、「你這個員工可以他媽的FIRE掉了,我住在他媽南京東路他媽的1.6億房他媽的豪宅,跟你在這邊他媽的靠北」、「你這員工是哪個白癡地方找來的」、「他媽的一窮人白癡」、「跟這種白癡不知道在講什麼」、「你們他媽是專門請白癡是不是」、「叫他們撤櫃算了」、「就白癡啊,遇到白癡嘛,DO YOU HIRE IDIOT,THE WHOLE THING IS BUG IN THE OTHER」、「真的像個白癡一樣,這個白癡到底哪裡找的」、「你們請員工真的是請一個有點智慧的」等語辱罵,並持20萬元現金及存摺砸向櫃檯。

 

案經員工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報告偵辦。林男坦承有於上開時、地,因感覺不受尊重,有口出上開辱罵之語之事實。北檢提起公訴。法院指出,雙方和解告訴人撤回告訴,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賴傳媒》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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