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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週找檢察官報到」惹火檢方!高分院再撤裁 酒瓶女羈押戰未完

  • 2026-04-30 23:09:33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司法圈熱議!一名李姓女子酒後持酒瓶痛毆超商女店員案,因「押不押人」引爆檢辯角力,甚至上演罕見二度發回、二度不押的離譜戲碼。最新進度出爐,高雄地檢署再度提起抗告後,高雄高分院今(30)日做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重新裁定,戰火持續延燒。

 

 

回顧案情,今年2月6日下午2時許,59歲李女酒後到超商消費,排隊結帳時疑不滿潘姓女店員與其他顧客互動態度,竟情緒失控,隨手抓起架上一瓶威士忌,朝對方頭部猛力揮擊,導致女店員當場受傷送醫。李女酒醒後坦承犯行,檢方依傷害、毀損等罪聲請羈押並起訴。

 

案件移審後,檢方指出李女曾多次遭通緝,且獨居、無業,與親友聯繫薄弱,甚至連手機聯絡方式都無法提供,認為有高度逃亡風險,聲請續押。但承審的陳姓女法官認為,以「限制住居」已足以替代羈押,裁定無保釋放。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第一次裁定撤銷發回,但陳姓法官仍維持不押見解;檢方第二度抗告再度成功,案件再被發回,卻依舊未能翻盤。更引發爭議的是,法官竟祭出「奇招」,要求李女自5月1日起,每週三下午2時30分(國定假日除外)須親自前往高雄地檢署,向承辦的張姓檢察官報到,形同將監督責任轉嫁給檢方。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裁定一出,引爆高雄地檢署內部群組炸鍋,多名檢察官痛批「公報私仇」、「把國家公器當情緒出口」,更有人直言「看到裁定笑出來,但真的太扯」、「願賭服輸可以,但輸了還甩巴掌」。不過歷經檢方再度上訴,高雄高分院今日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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