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洩密案,發現時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的孔姓、曾姓、謝姓員警涉利用職務之便,撤銷或竄改交通違規罰單、毀損相關公文書資料,另時任內湖偵查隊、現任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則疑似洩漏偵辦中案件內容給女性友人,今(5)日指揮多個單位,針對涉案的4名員警相關處所執行搜索,全案朝洩密、毀損公文書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偵辦,劉宗仁經檢方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

花蓮縣刑大大長劉宗仁涉洩密10萬元交保。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指出,今日由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台北市警局督察室及內湖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針對劉、孔、曾、謝等4名被告之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計8處進行搜索,並查扣相關卷宗證據。
內湖分局強調,本案係警方配合檢方「自檢自清」之具體作為。初步了解該案為員警個人之不法行為,並重申警方立場:「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依法究辦,以維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