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嘉義報導】嘉義孫姓男子去年因點燃艾草蚊香後未確實熄滅便返房睡覺,引發住宅火警,不僅延燒鄰宅,更造成妻子與兒子葬身火窟。一審依過失致死、失火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認為原審僅憑被告口頭表示願意賠償即給予緩刑,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維持6月徒刑,但撤銷原緩刑宣告,改判緩刑3年,並命孫男須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再賠償被害人100萬元,否則仍可能遭撤銷緩刑入監服刑。

高院指出,一審量處6月徒刑並無違誤,檢方要求加重量刑並無理由,因此維持原有刑度。不過,合議庭認為,一審僅依被告表達賠償意願即宣告緩刑,相關條件不夠周延,因此改採附條件緩刑,要求孫男履行賠償義務,以確保被害人權益。
合議庭審酌,孫男因這場火災痛失配偶與兒子,已承受重大精神打擊,且偵審期間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也已與部分受害鄰居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另在二審審理期間,孫男已先行匯款200萬元給尚未和解的被害人,展現賠償誠意,檢察官及被害人代理人因此同意給予附條件緩刑。
判決指出,孫男於去年7月27日晚間7時許,在住家客廳點燃放置於紙板上的艾草蚊香驅蚊,未確認火源安全便返回房間睡覺。火勢隨後引燃紙板、沙發及客廳雜物,濃煙迅速竄升,孫男驚醒後雖曾提水滅火,但火勢已失去控制,只能逃離現場。
這場火警不僅燒毀孫男住家,也延燒鄰近住宅,而睡在住家2、3樓的妻子與兒子因逃生不及,最終命喪火場,全案因此依過失致死及失火等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