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南安南區海佃路二段空地22日凌晨發生連環爆炸,釀成15人受傷,案情出現重大進展。台南地檢署追查後,認定鄭姓里長、楊姓男子及龔姓男子,涉嫌與違法堆置廢棄物有關,涉犯公共危險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及逃亡風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已裁准3人收押禁見。

▲台南大爆炸釀15傷!里長涉勾串業者「違法堆廢棄物」 法院裁准3人羈押禁見(圖/記者王俊勝 翻攝)
檢警初步掌握,爆炸地點原為緊鄰住宅區的空地,卻被堆放含鎂、鋁等金屬廢棄物。火警發生當天,現場因廢棄物起火後發生連續爆炸,造成15人受傷,周邊房屋、住戶車輛及消防救災車輛均遭波及。廢棄物的來源、實際堆置時間、運輸過程與管理責任,仍是檢警持續追查的重點。
台南地檢署表示,3名被告經檢察官複訊後,均被認定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全案仍有相關證據與涉案人待釐清,且3人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檢方於24日凌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定准許。

▲理想里里長鄭順(左)。(圖/里長臉書)
其中,外界關注的鄭姓被告為當地里長;但是否確實與其他人共謀、知情程度如何,以及是否有更多人涉案,均須透過後續證據與司法調查認定。檢警目前仍持續追查危險廢棄物的上游來源、實際堆置者及可能涉及的業者,釐清這場爆炸事故的完整責任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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