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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轎車左切變道撞飛微型電動車! 16歲少年噴飛「四肢擦挫傷」送醫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南永康區今(30)日上午發生一起轎車變道撞電動二輪車事故,造成 16 歲騎士受傷送醫。警方初步調查,29 歲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復興路時,疑似左切變換車道不慎,撞上同向直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張姓少年四肢擦挫傷,已送醫治療;雙方酒測均為 0,詳細肇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轎車左切變道撞飛微型電動車! 16歲少年噴飛「四肢擦挫傷」送醫(圖/翻攝自 Threads/@yang_che_kuo,下同)

事故發生在上午,地點位於永康區復興路 319 號前方路段。據警方描述,當時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外側車道由西往東行駛,行經該路段時準備向左變換車道,過程中與同向直行、由 16 歲張姓少年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

撞擊發生後,張姓少年因衝擊倒地,造成四肢多處擦挫傷,救護人員到場後將其送往附近醫院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處理時,確認雙方駕駛人均無酒駕情形,並針對現場痕跡、行車方向及目擊者證詞進行紀錄。

警方指出,汽車駕駛人在多車道行駛時,變換車道應依規定注意周遭車況,若有爭道行駛、未依規定駕車情形,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第 1 項第 4 款,處新台幣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若經調查認定蕭姓男子未注意後方及側方來車,將依法開單並進一步釐清責任歸屬。

永康分局也提醒,用路人變換車道前務必確實注意後方及側方車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尤其微型電動二輪車體積較小、速度較慢,汽車駕駛更應提高警覺,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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