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屏東報導】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林姓約用人員與其妻楊姓臨時人員,自民國113年至115年間透過親友當人頭成立企業社「借牌投標」,承攬下淡水溪鐵橋與大武營區之清潔、維護等開口勞務及多起小額採購案。屏東地檢署近日偵結,檢察官起訴。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一對夫妻檔員工涉貪遭屏東地檢署起訴。翻攝畫面
屏東地檢署指出,林男利用擔任承辦與驗收職權護航自家掌控之企業社,非法獲利達108萬餘元。因林男與子於偵查中自白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除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6月、楊女3年8月,均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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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賴傳媒》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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