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鎮長候選人何秀綿等人涉嫌賄選案件,於今(4)日偵查終結,對被告竹南鎮代表會主席何秀綿等14人提起公訴,並就何秀綿所涉犯行,具體求處有期徒刑4年6月以上。

參選苗栗縣竹南鎮長的竹南鎮代會主席何秀綿遭起訴求刑4年6月。翻攝畫面
苗栗地檢署指出,本案係本署何建寬主任檢察官、徐子元檢察官、楊岳都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偵辦,查獲鎮長候選人何秀綿等人以逐戶拜票發放禮盒予多位選民、向選民尋求投票支持之賄選案件,前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何秀綿等7人羈押禁見獲准。
苗栗地檢署指出,被告何秀綿長期擔任苗栗縣竹南鎮民代表會主席之重要公職,對於社會及竹南鎮均具有深厚之影響力,理應深諳選舉法規與賄選之界線。然其為求勝選竟不惜以身試法,犯後迄今竟仍矢口否認,又企圖營造其他被告自行為其賄選行為,其自己為冤屈之面貌,以圖脫身,毫無坦白面對司法之悔悟態度,犯後態度實屬惡劣;何秀綿身為重要地方公職人員,竟為一己之私,與共犯公然以逐戶發放禮品拜票之方式行賄選民,嚴重破壞選舉之公平性,戕害民主法治之根基甚鉅,建請量處有期徒刑4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以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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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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