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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台南女子洗澡見窗外「噁男偷窺」!警方卻僅罰3千元結案 受害者怒批:這就是正義?

  • 2025-03-16 20:17:00


▲台南女子洗澡見窗外「噁男偷窺」!警方卻僅罰3千元結案(示意圖/AI製圖)

【賴傳媒 王俊勝/台南報導】在家洗澡,窗戶卻突然被打開,抬頭竟然對上一雙陌生男人的眼睛,這樣的驚悚畫面發生在台南一名女子身上至今仍驚魂未定。這起案件發生在台南市南區金華路附近,一名女子本月3日深夜11點50分在家中洗澡時,發現浴室窗戶被人打開,偷窺者的臉直接出現在窗外,讓她當場嚇得大叫,事後報警。然而,警方介入後,最終卻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3000元,讓受害者無法接受,怒批,偷窺洗澡只要罰錢就沒事,那女性安全誰來保障。

 

據了解,這名女子住在男友家中,浴室後方是一片無人管理的空地,平時作為停車場使用,當天深夜,她正在洗澡時,突然聽見窗外有聲音,起初並未多想,直到聲音越來越大,回頭竟發現浴室的紗窗和玻璃門都被打開,一名陌生男子正趴在窗戶邊偷窺,半張臉清晰可見。

 

她當場驚叫並立即關窗,但恐懼讓她全身發抖,甚至無法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叔叔聽見異樣後,趕緊來敲浴室門,她才顫抖地說出「有人在偷看」。隨後家人一起討論該如何處理,並在凌晨00:50報警。然而,警方到場時,偷窺男子已經離開。但就在40分鐘後,她的弟弟外出時,竟又在停車場撞見一名可疑男子,2人當場發生爭執,對方迅速逃離,讓家人更加確定「偷窺者還在附近徘徊」。


▲台南女子洗澡見窗外噁男偷窺嚇傻,奪門而出(圖/翻攝自 當事人臉書)

後續調閱監視器,確認該男子確實是偷窺者後,讓受害者更驚恐的是,調查時才發現,這名男子早在今年2月24日就曾出現在窗外窺視,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這名女子表示,自從事發後,她的心理狀態嚴重受影響,夜晚無法安睡,每天只睡不到四小時,精神極度緊繃,就連白天外出,看到陌生男性都會感到害怕。洗澡時,她無法控制地不斷盯著窗戶,擔心又有人在外偷窺,這樣的恐懼已經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甚至影響到與男友的相處。

 

然而,最讓人震驚的是,根據現行法規, 若偷窺者「僅以肉眼觀看」,未使用任何攝影工具或設備,則不構成刑法「窺視罪」,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而這名偷窺男子的「代價」竟然只是一張最高6000元的罰單,不會因此入獄。

 

受害者怒批,我因為這件事讓她生活過的提心吊膽,偷窺男只要付6000塊就沒事了,這樣以後有人偷窺女性洗澡,只要被抓到就繳個罰金就好,不知道法律到底在保護誰。

 

更錯愕的是,警方通知她,該名男子已經繳清罰款,因為每次偷窺的罰款僅1000元,偷窺男自行承認偷看3次,也僅需繳交3000元,受害者氣憤地說,這個人3次出現在我家窗外,結果最後的代價只是一張3000元的帳單,這樣的法律怎麼可能會讓人安心。


▲警方向當事人表示只罰3000,且該名男子已繳清罰款(圖/翻攝自 當事人臉書)

對此,受害者的家人原本氣憤地打算直接對偷窺男子提告,不願接受任何和解,但與律師討論後才發現,即便勝訴,對方也可能以「沒有錢」為由逃避賠償,最後還是選擇先進入調解程序,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讓對方付出更多的代價。然而,光是等待調解委員會排程就需要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內,她仍然無法擺脫恐懼,擔心對方會不會再度出現在她家附近。

 

事件曝光後,許多網友感到憤怒,紛紛質疑現行法規對於偷窺行為的罰則過輕,根本無法嚇阻類似犯罪的發生。許多網友表示,「偷窺竟然比未禮讓行人還便宜?這樣的法律太扯了吧!」、「6000塊就能買來偷看女生洗澡的代價,這讓變態們更猖狂吧!」也有人認為,「女生連在家裡洗澡都沒有安全感,這到底是哪門子的法治社會?」。

 

目前台灣《刑法》對於偷窺行為的規範仍有許多漏洞,若未使用工具偷拍,單純以肉眼偷窺,基本上 難以入罪,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與此同時,台灣現行的《跟騷法》也無法適用此案例,因為此案雖然涉及多次偷窺,但並未明確針對特定對象進行長期跟蹤或騷擾,因此警方無法以跟騷罪立案。

 

案件不僅讓受害者心理留下陰影,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女性居家安全保障關注,許多人呼籲政府應該檢討相關法規,加強對偷窺行為的處罰力度,讓受害者能夠真正獲得應有的法律保護,而不是讓加害者僅僅付出幾千塊罰款,就能堂而皇之地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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