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黃雅惠/台北報導】為維護快速公路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局調整多條快速道路大貨車速限,從4月1日7條快速道路特定路段,20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限則調降至80公里/小時,警方呼籲駕駛人遵守行車速限,以免受罰。
7條快速道路特定路段包括:
1. 台66線 10K+100至27K+205(市道114線-大溪端)
2. 台68線 1K+000至16K+800(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
3. 台72線 2K+410至20K+800(後龍端-中興)
4. 台76線 11K+400至27K+000(埔鹽交流道-林厝)
5. 台84線 32K+487至37K+800(頭社交流道-走馬瀨)
6. 台86線 0K+000至17K+900(台南端-關廟)
7. 台88線 0K+000至22K+391(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警方表示新制將於4月1日正式實施,將視汽車駕駛人超速情節輕重,處3,500元到1萬8,000元罰款,若超速超過40公里/小時屬於危險駕駛,罰款1萬8,000元起;若超速超過60公里/小時,罰款將高達2萬4,000元,而且肇事者將吊銷駕照。
交通部公路局也特別呼籲,大貨車業者與駕駛司機務必依循相關速限標誌及告示牌面指示行駛,配合相關速度管理與載重管制措施,以確保快速公路用路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