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搶銀樓奪門「老闆慘遭拖行」法院重判5年4月(圖/記者王俊勝 翻攝,下同)
【賴傳媒 王俊勝/台南報導】為了還債竟鋌而走險!台南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假藉購買金飾之名,到銀樓趁機搶走價值近20萬元的金項鍊,奪門而出、騎車逃逸,還一路拖行店家老闆,造成老闆擦傷。最終他因失控撞車自摔,遭路人和店家聯手壓制逮捕。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構成準強盜罪,判處5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搶案發生在2024年10月19日上午10點多,郭男來到台南南區文南里的某銀樓,佯裝有意購買金飾。店家老闆見他語氣正常、態度自然,便拿出一條重達「1兩6錢6分」的金項鍊讓他試戴,沒想到郭男眼神一變、轉身拔腿狂奔,奪下金項鍊跳上機車就跑。
店家反應極快,當場追出去抱住郭男,不料郭男一邊發動機車,一邊強行拖行老闆數公尺,導致老闆膝蓋擦傷。郭男接著騎車逃逸,沿途撞上多輛汽機車,最終重心不穩摔倒,被老闆和熱心民眾當場壓制,警方到場後將他逮捕,並起回金飾物歸原主。
根據業者估算,該條金項鍊若含工資,市值大約在19萬至21萬元之間,損失不小。警方調查發現,郭男當時身陷債務壓力,加上失業,才起了歪念。案發後,他在警詢、檢察官偵訊與法院審理期間皆坦承犯行,供詞與受害人證詞吻合。
法官審理認為,郭男原僅涉搶奪罪,但因為他在逃跑時使用強暴方式拖行老闆,阻礙對方阻止其逃脫,行為已構成「準強盜罪」。合議庭考量郭男正值壯年,卻選擇以暴力奪財,行徑難以原諒,因此判處他5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