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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販毒!帶喪屍煙彈入營區遭查獲 竹檢起訴3人請求從重量刑

  • 2025-04-11 14:17:16

檢警查獲的喪屍煙彈。翻攝畫面

 

【賴傳媒 周庭慶/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指揮警方及憲兵查獲一起現役軍人販毒案!一名曹姓現役軍人,去年11月中旬收假返回營區,經部隊幹部安檢查獲身上攜帶50顆喪屍煙彈,經追查上游竟是同部隊的馮姓軍人,檢察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兩人及另名涉案的楊姓男子起訴,並以曹、兩人是現役軍人,竟目無法紀將此毒品攜帶入營區,且意圖販售或販賣與軍中同袍,危害社會安全且損及國軍戰力,請從重量刑。

 

檢警查獲的喪屍煙彈。翻攝畫面


起訴指出,馮姓現役軍人於民國113年10月間,在新竹湖口某軍營及桃園八德等地,以2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價格,販賣含有依托咪酯毒品之煙彈予同營區之林姓等5名軍人共7次,去年11月9日馮員與楊姓男子議定以6000元販售5顆毒品煙彈,並約定由曹姓軍人於翌日前往其新北市鶯歌區住處附近取貨。曹姓軍人為獲得2顆煙彈報酬,遂基於幫助販賣毒品之犯意,協助將該批毒品攜入營區。11月10日下午2時許,曹員前往取貨時,馮員另交付45顆毒品煙彈,請曹一併攜帶回營區,經部隊收假安檢查獲曹員攜帶50顆煙彈,並扣得聯絡用手機1支。

 

新竹地檢署指出,軍人肩負保衛國土、守護人民及國家安全之神聖使命,理應以身作則、恪遵法紀。軍中毒品犯罪不僅戕害個人身心,亦動搖軍紀,牽動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危害深遠、絕不可輕忽。本署將依法嚴辦並積極與國軍各單位合作,強化毒品法治教育、
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防堵毒品流入軍中。同時亦籲請社會各界提高警覺、共同築起防毒防線,唯有全民正視毒品危害、齊心防制,方能守護國軍清譽,鞏固國家安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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