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無辜被員警抓回派出所,咆哮、弄受傷,陳其邁表示「由警察局做說明」。(圖/民眾提供、記者金東天攝)
【賴傳媒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17日發生台中誠品翻版事件,鳳山分局員警追捕通緝犯,逮到無辜的高中老師,把人帶回所2小時,還對女老師咆哮、弄受傷,嗆說「你就是吸毒才會那麼瘦」,鳳山分局後來表示,分局長已親自向本人道歉。律師也直指,按照當事人說法,員警恐怕涉及好幾條刑法。陳其邁在今(19)日受訪,被問及臉色更是大變,但強調「由警察局回應」。不過鳳山分局今早原本公布最新懲處,後來又改口還在研議中,根據第一版的懲處名單,7名警察僅有1人吃最重小過,懲處階級最高僅到所長。
根據鳳山分局一早發出的第一版懲處,共有7名警察受到懲處,3名跟女子發生拉扯的便衣警各記申誡一支,另名員警記兩支申誡,而對女老師說出「你就是吸毒才那麼瘦的」巡佐,則吃本案最重懲處小過一支,忠孝派出所正、副所長則因為督導不周,各記申誡一支。不過警方在發出懲處說明後,緊急收回,後續改口表示會懲處,但還在研擬中。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9)日出席地球日活動,被問及此事,原本還微笑的他突臉色大變,後續表示「由警察局來做說明」。
晉凱法律事務所洪家駿律師說,員警可能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刑法第302、304、134條),另外如果將女老師用受傷,也會同時構成刑法第277條的傷害罪,再加上有員警罵「你就是吸毒才會這麼瘦」,洪家駿也說,可能也會有誹謗罪的問題(刑法第310條)。
回顧案情。高中女老師在PTT發文指出,17日晚間從家裡出門去文化中心還書,約8點多抵達文化中心圖書館還完書,正準備要開始散步時,突然被三個便衣男生圍住,其中兩個抓住手一直說他們是警察,問剛剛車上的是誰,「我說我沒有搭車,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警察就很兇說你不要再裝了,他是通緝犯,剛剛在車上的是誰,我就一直說我沒有坐車,他們要我報身分證,我很怕他們不是真的警察,所以我不願意說,他們也越來越激動,還說我如果不配合,就要把我上銬帶回警局」。
女老師表示,一名劉姓警察身上都是煙味,他最兇,抓她也抓得最用力,請他先放開都不願意,一直說放開會跑走。「此時我心生恐懼,開始向民眾呼喊,我不認識這些人,請幫幫我報警」,過了約10分鐘,有凱旋派出所約3-5或是更多員警來。其中有一位員警他願意協助查詢的資料,所以就跟他說身分證字號,結果查出來的時候是清白的,可是鳳山派出所的警察還是不放棄。
女老師說,後來便衣人要帶她去警局,結果有一個可能也是鳳山派出所的警察,竟然很兇的說,去警察局還給妳選要去哪一個喔。然後她就被好幾個大男生,力氣很大很粗暴的對待,又推又拉的把她押上警車,撞的她手都是傷。
到派出所後,員警讓女老師坐在嫌犯區的椅子,一樣重複盤問問題,剛剛搭的車裡面是誰,他去哪裡,為什麼要包庇男朋友,他是毒品通緝犯….,劉姓員警情緒還是很激動,說:妳不說今天就準備睡派出所,等我把妳移送地檢署,妳自己跟法官說,我要告妳妨礙公務和傷害罪。沒有一個員警願意相信她,還有員警說就是吸毒才會這麼瘦。還有一個警察說:妳再繼續做夢沒關係,妳一定是吸毒吸不夠啦。
時間經過兩個多小時後,所長才來談話,了解背景後,就開車請她指認走去圖書館的路線,之後把她回家。回家後約十一點左右有致電,說是他們同仁抓錯人,只聽到停車場警衛指認,也沒有監視器證據。
▲女子被誤認通緝犯共犯,遭抓回派出所長達2小時,律師指出員警行為可能觸法。(圖/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