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關閉

涉向養生館女老闆通風報信互稱「親愛的」 南投前巡佐判5年2月

  • 2025-05-07 14:56:45

南投分局前巡佐劉東貴涉向養生館女老闆洩露勤務訊息,台中高分院判刑5年2月。翻攝畫面

 

【賴傳媒 周庭慶/台中報導】南投縣南投分局名間分駐所前巡佐兼副所長劉東貴,任職期間與養生館女老闆袁幼青疑有曖昧關係,民國111年4月間開始,透過LINE傳送南投分局預定執行臨檢或擴大臨檢之消息共11次給袁幼青,且雙方還互稱親愛的南投地方法院去年7月底,以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5年4月,另以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6月,劉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針對一審量刑5月4月部分,今(7)日撤銷改判5年2月,可再上訴。

 

台中高分院指出,劉東貴自民國109年9月28日起迄111年6月29日止,擔任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巡佐,自111年6月30日起迄111年9月29日止,擔任南投分局名間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因處理交通事故而認識袁幼青,2人間有感情上之曖昧關係,劉東貴為圖使袁幼青經營之「香閣里拉生活館」容留女子性交易一事免遭查緝裁罰,竟於任職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巡佐期間,於111年4月間透過LINE傳送南投分局預定執行臨檢或擴大臨檢之消息共3次予袁幼青。

 

調任名間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後,仍於111年7月至9月間,透過LINE傳送南投分局預定執行擴大臨檢之消息共8次予袁幼青。劉東貴另因袁幼青要知道有債務關係的柯姓、蔡姓男子有無入監,竟於111年5月31日在其辦公室內M-POLICE(整合查詢)、線上前科查詢系統查詢,並以LINE傳送訊息告知袁幼青查詢結果。


《賴傳媒》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