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徐婕妤/綜合報導】味全龍小龍女李芷霖(霖霖)曾與天津男籃隊員林庭謙有一段情,傳出她遭男方劈腿分手後,向林庭謙討6000萬的分手費,日前李芷霖再遭爆介入已婚人夫的感情,有網友在論壇貼出疑似她的全裸照、對話和匯款紀錄指控,李芷霖昨(11)日深夜發出影片說明4點疑慮,同時也證實自己就是私密片本人,對此,知名臉書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特別法普提醒民眾,不要違法散布性影像影片及照片,至於真相如何,關鍵在於「有沒有提告和撤告」。
▲李芷霖捲入小三風暴,流出私密照,知名臉書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特別法普提醒民眾,不要違法散布性影像影片及照片,至於真相如何,關鍵在於「有沒有提告和撤告」。(圖/摘自李芷霖IG)
「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律師粉專首先表示,「無論有什麼理由,散布性影像都是不對的(包括配偶權被侵害的配偶,也包括吃瓜群眾)。」接下來提到此事涉及刑法第319-3條第1項,及刑法第319-4條第1、2項條文。
「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律師粉專說「簡單來說,如果性愛照片是真的且你情我願拍攝,觸犯的是第319-3條第1項。如果性愛照片是AI生成或是P圖,觸犯的是319-4條。基本上都罰得蠻重,最多可以到五年有期徒刑。那為什麼原配甘願冒著犯這其中一條的風險呢?」
律師指出「Dcard可是少數會理會台灣檢調的平台,這兩條罪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第319-3條第1項,是告訴乃論,告了可以撤告。經紀公司喊告,如果依照前一天的說詞,是AI生成或是P圖(原文:合成圖文),理論上走的是第319-4條,假設真的是Dcard上的那位「原配」做的,非告訴乃論就算和當事人和解,檢察官一定也要做出起訴/不起訴/緩起訴的處分,台灣記者神通廣大,到時處分書出來就會再上一次新聞。而且如果被認證不是AI或是P圖,還可能反過來吃上誣告官司。」
「如果依照今天稍早的聲明,是前男友流出的,就變成是走第319-3條第1項。這一條是告訴乃論,也就有了「以訟止謗」操作的空間。姑且不論前男友人在對岸檢方較難傳喚,只要拖到風頭過了撤告,這些事情就船過水無痕,不會有地檢署/法院的認證,當然真相也會石沈大海。(順便一提,誹謗罪也是告訴乃論,加告誹謗無關宏旨。)」
因此律師認為「接下來的走向,就看有沒有真的提告、告哪一條、最後有沒有撤告。我不知道「原配」是不是有高人指點,但是在Dcard上爆料這招,其實就代表著「我是找得到的!來告我!」,而且才一天就讓「合成圖文」變成「前男友流出」,確實發揮了拔草測風向的效果。」
最後雷丘律師還特別發出4點提醒網友「吃瓜可以,不要散布;現在風已經吹到「前男友流出」,就看有沒有提告和撤告;既然是告訴乃論,這件事走刑事最後也不一定會有網民期待的真相大白;只有原配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而且不撤告,才會有真相,但是目前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