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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車禍駕駛黑歷史再起底 網友驚見余姓老翁恐是助人脫產人頭

  • 2025-05-21 12:13:00

【賴傳媒 徐婕妤/綜合報導】新北市三峽19日發生3死重大車禍,肇事的余姓駕駛,除了被網友發現他5年前曾經開車衝上人行道,撞上推嬰兒車的媽媽,以及連續違停紀錄等,屢屢「危險駕駛」的黑歷史紛紛被網友起底,也有網友發現,「余姓老翁是大同公司的財務高幹、還當過會計部門主管,也涉入好幾起大同公司的勞資糾紛當中。」

▲這次造成三峽3死重大車禍的78歲余姓老翁,有網友查法院判決發現,余翁恐是助人脫產常客,被害人要求償恐怕不太容易。圖/翻攝網路)

該網友也查出余姓老翁曾經涉及106年度的一起勞資糾紛賠償民事判決,網友指出「這個案子是大同員工向公司索討血汗錢」,判決書指出「原告離職時,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為余O正,並非林蔚山,實難認原告前揭函文中提及被告公司應辦理其股票之結清與給付之意思表示有送達被告持股委員會,是原告此部分主張亦不足採。」

 

網友進一步解釋「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解釋就是,林蔚山、林郭文艷表示,"我們已經把權責交給余翁,自然不用負責",法院採納了他們的說法,判決員工敗訴,從這個案子可以清楚看出,余翁明顯是幫人脫罪脫產的人頭。」網友表示,余姓老翁疑是幫人脫產常客,這次被害者想要求償,恐怕不容易。

 

網友全文:

其實我昨天就在調查了,只是因為有好幾個同名同姓的余O正,不確定是哪一個,直到今天早上才確定是這個...

三峽余翁是大同公司的財務高幹、還當過會計部門主管,也涉入好幾起大同公司的勞資糾紛當中,其中最近的是這起,106年度的案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382號民事判決,這個案子是大同員工向公司索討血汗錢,結果法院怎麼判呢?

被告持股委員會於95年10月5日召開95年度第1次委員會會議,經推選由余O正自95年10月5日至97年10月4日止,擔任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故原告離職時,有關其信託財產(即股票)之取回,依約自應向當時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為之,始生效力。

原告雖主張,其於96年5月31日向桃園縣政府申訴時請求返還云云,然被告持股委員會並非該申訴案之當事人,原告於該等申訴案之意思表示並未依約定之方式到達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余O正)處,自不生任何效力...原告離職時,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為余O正,並非林蔚山,實難認原告前揭函文中提及被告公司應辦理其股票之結清與給付之意思表示有送達被告持股委員會,是原告此部分主張亦不足採。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解釋就是,林蔚山、林郭文艷表示,"我們已經把權責交給余翁,自然不用負責",法院採納了他們的說法,判決員工敗訴...

 

從這個案子可以清楚看出,余翁明顯是幫人脫罪脫產的人頭,既然他是幫人脫產脫罪的常客,那麼這次嚴重事故要從他那裏獲得賠償,我覺得是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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