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關閉

長照悲劇!台南男照顧母親崩潰弒殺 國民法庭重判20年

  • 2025-05-27 15:45:00


▲長照悲劇!台南男照顧母親崩潰弒殺 國民法庭判20年(圖/記者王俊勝 攝)

【記者王俊勝/台南報導】

一場親情悲劇震撼台南社會,台南歸仁一名58歲許姓男子疑因長年照顧年邁母親,身心俱疲,在2023年12月的一個清晨,竟持刀對79歲的母親痛下殺手,事後還傳訊給妹妹說「媽媽不會痛了」。此案近日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法官認為他犯行殘忍、無悔意,不符減刑條件,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許男是家中唯一的男丁,長年未婚、無業,日常多由他負責照顧中風多年的母親。案發當天清晨約5點半左右,他喚母親起床時,母親連續跌倒,讓他懷疑母親是故意的,一時情緒失控竟持長刀刺向母親左胸3刀,傷口嚴重貫穿,刀刃甚至折斷卡在母親體內。

▲長照悲劇!台南男照顧母親崩潰弒殺 國民法庭判20年(圖/記者王俊勝 攝)

犯案後,許男騎腳踏車離家,還用Line傳訊給妹妹說「媽媽不會痛了」,並打電話坦承「我殺了媽媽」,要妹妹趕快回家收屍。妹妹驚覺不對,立刻通知同住的大姊下樓查看,赫見母親倒臥在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老婦送醫搶救,仍於早上8點左右宣告不治。

 

警方在案發5小時後,於一處公墓發現許男蹤跡,當時他疑似輕生未遂,身上有多處刀傷,緊急送醫後戒護治療。警方調查發現,他犯案使用的尖刀全長約32公分,其中刀刃約20公分,兩片刀尖碎片卡在死者背部。法醫相驗報告指出,死因為胸部刺傷導致血、氣胸併硬膜下出血,另有頸椎骨折與頭部鈍傷。

 

法庭審理過程中,許男承認殺害母親,律師引《刑法》第59條請求酌減刑責,主張其照護壓力過大,犯後也無逃避、主動認罪。不過法官審酌案情,認定他下手凶殘,且非獨自承擔照護責任,也無明顯悔意,最終裁定判處20年徒刑。


《賴傳媒》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有家暴事件請撥打 113、110。
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