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上國道1號。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彰化報導】又有機車騎上國道!民眾PO網一段影片,內容是5日國道1號北向209公里有1輛機車行駛,PO者還留言:「誤闖國道的機車,北上溪湖交流道下76線,很安全?」,網友則回應:「法規禁止上國道,沒什麼好說的。但是會造成危險的從來都是不安全的駕駛行為,不是車種。」、「日常」、「騎快一點就躲過警察」
國道警察第三大隊表示,大隊於114年6月5日15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國道1號北向209公里有1部機車誤闖國道,立即派遣員林分隊前往處理,16時0分經中區交通控制中心調閱CCTV影像並回報上揭機車已下台76線埔鹽交流道。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