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假投資」歐悅集團涉嫌詐騙3億7千多萬元,8人遭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從重求刑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曾厚銘/彰化報導】
「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假檢警」手法詐騙高額財物後,再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剛被詐騙的被害人剝第二層皮,得手3億7千多萬,彰地檢署25偵結起訴林冠宏等詐團成員8人,並向法院求處林冠宏等成員10年、8年到1年8月不等徒刑,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億3408萬元。
彰化地檢署指出,這起向被害人剝二層皮的詐騙案在今年2月爆發,傳出以經營汽車旅館的37歲「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夥同蔡姓秘書找來吳男、李男等3人擔任「貸款專員」,再由路姓、邱姓等3名地政士出面,利用被害人遭「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詐騙詐騙集團對被害人詐騙現金,繼而再騙被害人將房地產都拿去抵押貸款交給詐團,全台至少有12名被害人共被騙走3億7千多萬元,其中林冠宏因此中獲取2億2千餘萬元的不法所得。
彰化檢方在偵辦中發現,林冠宏為被害人設定的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檢察官為避免被害人損害擴大,今年3月間向法院聲請查扣設定抵押的不動產11筆及對被害人的1億2348萬元債權。
彰化檢方偵結,認為詐團8人惡性極重,於偵查中仍飾詞卸責,毫無悔意,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分別具體求處林冠宏有期徒刑10年,蔡姓秘書求處8年到1年8月不等徒刑,同時聲請沒收8人犯罪所得2億3408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