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員黃紹庭詐領助理費1455萬 一審輕判緩刑5年、繳回全額(圖/翻攝自臉書/黃紹庭)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王俊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案詐領千萬元助理費案,歷經近半年審理,高雄地院今(30)日做出一審宣判。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主動繳回全額1455萬元不法所得,並願意配合調查,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給予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150萬元並執行240小時義務勞務。
這起案件源於檢調去年展開調查,發現黃紹庭自2014年起長期利用人頭助理、虛報薪資的手法,浮報議會助理費後再將差額回收,自行挪作服務處支出或私人用途,例如健保、國民年金等。他的手法包括名義上開出4萬元月薪,實際卻僅發給2萬多,剩餘金額再回流自用。
案情爆發於去年9月,檢調掌握關鍵證據後啟動搜索與約談行動,卻發現黃紹庭人在大陸廈門。隔日他雖透過影片對外澄清,但人未現身,引發外界關注。直到9月29日返台後立即被高雄地檢署聲押獲准。
儘管曾一度失聯,黃紹庭回國後態度轉趨配合,除全數坦承犯行外,也協助檢方釐清案情,並與妻子合力繳回1455萬餘元涉案金額。檢方因此向法院建請從輕量刑。
本案除黃紹庭外,涉案的助理大多於偵查或審理階段坦承參與回收差額行為,也都獲得緩刑處分。但唯一一名葉姓助理始終否認參與,法院最終判其3年徒刑,為本案中唯一需實際入監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