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警局少年警察隊一名員警涉組織犯罪條例及洗錢案遭羈押。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東報導】台東縣警局少年警察隊1名黃姓員警疑,因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及數千萬元洗錢案,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昨(3)日指揮調查局人員進行搜索,並將黃員帶回偵訊,檢察官訊問後聲押,台東法院今(4)日以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之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認有羈押之必要且禁止接見通信裁定羈押禁見。台東縣警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予以黃員停職。
台東縣警局表示,有關本局少年警察隊黃姓員警遭羈押案,昨(3)日上午本局配合台東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組,針對黃員相關處所執行搜索,並將黃姓員警帶回偵訊,臺東地方檢察署於本日以洗錢防制法向臺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黃姓員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本局針對黃姓員警遭羈押一案,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予以停職。
台東縣警局表示,已針對黃姓員警涉案相關不法事證調查偵辦中,對於任何員警違法(紀)行為均依法偵辦,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從嚴究責斷然淘汰,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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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