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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空」男欲強行上車阻月台門關閉 捷運拒載還被查到站內飲食

  • 2025-09-10 09:42:51

酒醉男子疑似想強行上車,卻因隨身物品掉落一地,妨礙月台門關閉,還在現場大聲喧嘩。
酒醉男子疑似想強行上車,卻因隨身物品掉落一地,妨礙月台門關閉,還在現場大聲喧嘩。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捷運西門站昨(9)日傍晚17時許發生1起脫序事件。1名酒醉男子疑似想強行上車,卻因隨身物品過多,妨礙月台門關閉,還在現場大聲喧嘩。捷運公司人員將他帶離月台後,通報捷運警察到場處理,該名男子也因妨礙月台門關閉及在月台飲食,將面臨2張罰單。

警方調查,46歲郭姓男子在松山新店線西門站月台,當列車門準備關閉時,他因隨身物品散落一地卻仍想強行上車,導致月台門無法順利關閉。站務人員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並將郭男帶離月台。由於他情緒不穩且大聲喧嘩,捷運公司依《旅客運送章則》,拒絕運送該名旅客,並通報捷運警察到場協助。在捷警及轄區派出所人員的戒護下,郭男最終由3號出口離站。

捷運公司依《旅客運送章則》拒絕運送郭姓男子,並通報捷運警察到場協助,醉醺醺的郭男最終由3號出口離站。
捷運公司依《旅客運送章則》拒絕運送郭姓男子,並通報捷運警察到場協助,醉醺醺的郭男最終由3號出口離站。

捷運公司表示,郭男的行為已違反《大眾捷運法》多項規定。針對他蓄意妨礙月台門關閉的行為,將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此外,也查出郭男在月台門位置有飲食行為,將再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在禁止飲食區飲食,處以同樣的罰款。

捷運警察隊呼籲,民眾若有飲酒又準備搭乘捷運時,應謹慎評估自身狀況,避免因脫序行為觸法,並建議可由親友陪同或改搭其他交通工具,以確保自身及其他旅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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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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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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