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教召二等兵伍長在操場集合時,當眾以粗話辱罵副排長,最終遭法院依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AI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男子於民國114年7月5日12時許起至同年月18日16時許止,在臺東縣某國民小學接受教育召集擔任二等兵伍長,且同受教育召集之同連一等士官長副排長為其直屬長官,仍因細故對副排長心生不滿,基於公然侮辱長官之犯意,於同年月12日7時50分許,在操場連隊集合宣達事務之公然場合,當場出言「幹你娘」辱罵副排長。
法院審酌被告於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因細故對直屬長官有所不滿,竟口出穢語辱罵告訴人,貶損渠人格,且影響國軍紀律,自應懲處,依公然侮辱長官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賴傳媒》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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