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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妥瑞氏症生輕生案前校長朱毋我休職期滿 教評會決議「停聘」祭雙重處分 永久阻絕重返課堂

【Lai傳媒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綜合報導】臺北市立民權國中前校長朱毋我先前因處理妥瑞氏症特教生性平事件時涉有歧視、言語羞辱及不當管教,致該生承受巨大壓力輕生身亡,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並經懲戒法院於2025年二審判決「休職2年」定讞。隨著朱毋我行政職休職期限屆滿,其去留問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民眾爆料,為維護校園教學品質與學生受教權益,民權國中日前依法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經審議後正式通過決議,對朱毋我處以「停聘」處分,代表其即便休職期滿,仍無法重返校園授課,校方證實確有此事,但朱毋我已提出訴願,目前全案在台北市訴願委員會審議中。

 

妥瑞氏症生輕生案前校長朱毋我休職期滿 教評會決議「停聘」祭雙重處分 永久阻絕重返課堂
妥瑞氏症生輕生案前校長朱毋我休職期滿 教評會決議「停聘」祭雙重處分 永久阻絕重返課堂。翻攝Google地圖

 

回顧本案,民權國中一名妥瑞氏症新生於2017年入學後,歷經兩起性平案件。時任校長兼性平會主委的朱毋我,被控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僅要求該生公開說明,更強制實施課後禁閉、罰站3週等不當處置,甚至公開斥責該生「你有病,為什麼不去吃藥」,導致該生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入學僅98天便不幸在自家頂樓輕生身亡。

 

此案經監察院深入調查後,認定朱毋我基於校長權威指揮放任、內部橫向聯繫嚴重不足、且校務監督不周違反多項法規,於2022年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一審判處朱毋我休職2年,朱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4月駁回上訴,全案休職2年懲戒處分定讞。

 

然而,朱毋我雖於113學年度(2024年)起卸下校長行政職、調整為現職教師,且其校長身分之「休職2年」懲戒處分已執行期滿,校方為嚴格把關師資品質,近日召開教評會針對其教師身分是否適任進行審議。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校方與地方教育局正式決議對朱毋我祭出「停聘」行政處分。

 

專家指出,本案屬於實務上極為罕見的「接續處分」。朱毋我先前受到的「休職2年」為公務員懲戒處分,針對的是其校長行政職務;而如今教評會決議的「停聘」,則是依據《教師法》所作出的行政處分,針對其教師身分。

 

在停聘決議生效後,其核心法律效果恐包括:職務全面中止:朱毋我即便休職期滿,仍「無法復職」回到課堂,亦不得前往其他學校兼課或應聘;薪資繼續凍結:停聘期間,學校依法不發給任何薪資(零薪資);鎖死退休管道:依《教師法》第18條規定,教師在終局停聘期間,不得申請退休或資遣,無法透過提前辦理退休來規避處分或支領退休金;年資中斷:該段停聘期間的教學年資與退休年資,依法均不予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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