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鹿角當寶貝!情侶秘境拍片興奮喊「帶走」(示意圖/記者王俊勝 攝)
【賴傳媒 王俊勝/屏東報導】一段「撿鹿角」的旅遊影片近日在社群平台上引爆討論,一對情侶在墾丁國家公園的山林中尋獲梅花鹿掉落的鹿角,開心拍攝並上傳分享,沒想到引來網友質疑其行為是否違法。對此,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回應,若在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撿拾鹿角,即使梅花鹿並非保育類野生動物,也仍屬於未經許可的「採集」,已違反《國家公園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這名網友在 Threads 上貼文,透露自己和女友特地跑了一趟墾丁找鹿角,最後在一處秘境森林中循著獸徑與鹿糞,真的撿到一支約半公尺長的梅花鹿角。影片中,女方興奮尖叫「帶走!」男方則問「可以帶回家嗎?」雙方互動逗趣,吸引不少網友關注。
▲疑似女方還將撿到的鹿角PO網分享(圖/翻攝自當事人Threads)
然而,影片掀起的熱潮也伴隨爭議,不少網友留言提醒,國家公園區內不一定能隨意撿拾自然遺留物。該名網友則主張行為合情合理,強調梅花鹿非保育類動物,且以往地方也曾舉辦類似撿鹿角的生態活動;甚至表示有致電保七總隊確認過,得知「可以撿」。
對此,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澄清,依《國家公園法》第17條規定,在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無論是採集植物、礦物,或是動物遺留的部位如鹿角等,皆屬「採集行為」,需事先申請並獲准才合法,否則可依法開罰。即使物種本身非保育類,仍不得任意撿取帶走。
墾管處也提醒,目前園區內並無舉辦任何「撿鹿角」的合法活動,呼籲民眾切勿以過去曾有的社區活動當作依據,錯誤認定行為無礙,避免誤觸法網。他們也表示,社群平台若有過多類似影片,恐導致誤導效應,不利於國家公園內自然資源的保護。
墾管處呼籲,遊客若有相關疑問應事先查詢法規或洽詢園方,切勿因一時興起而做出違規舉動,大家一起守護墾丁的珍貴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