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一名男子到知名夜店「XCUBE」消費,席間還叫來傳播妹同樂,但他見傳播妹不勝酒力,竟然帶到附近的摩鐵性侵對方,還好同事及時發現,找到傳播妹位置,才得以發現此事,法院認定男子妨害性自主罪成立,判處2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洪姓男子今年1月30日零時30分許,與朋友到夜店消費飲酒,並請來傳播女子陪酒助興,大家一直喝到凌晨4時30分許,洪男發現傳播妹酒醉,已經語無倫次,處於心智缺陷無法抗拒的狀態,讓洪男覺得有機可乘,並撿屍帶到附近的摩鐵。
洪男在傳播女意識不清的狀況下,脫掉女子的外褲、並解開內衣,開始撫摸胸部,先對她猥褻後,再將手指插入陰道內,以此方式對女子性侵得逞。當下,傳播公司的幹部,發現女方失聯,立即找人電話聯繫,卻發現是洪男接電話,才驚覺同仁遭撿屍。
傳播公司立即報警處置,警方透過電話訂位找到摩鐵,並循線找到房間。被害女子醒來後,一氣之下向警方提出告訴,面對檢警偵訊,男子坦承不諱,表示一時鬼迷心竅,才會做出逾矩的行為,願意與女方談和解,尋求原諒,而檢方訊後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洪男為了一己私慾,趁女方喝酒醉之際,乘機對其強制性交得逞,所為實屬不該,但考量男子取得女方原諒,並以賠償8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處以上述徒刑,並給予緩刑3年,但必須參加3場的法治教育。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 LINE 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