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造成全國蜂群嚴重損害,農業部確認損害率已達現金救助標準,昨(18)日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今年1至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台中市各區公所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救助項目為蜂群,並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每群為450元。
![](https://lifenews.com.tw/wp-content/uploads/2024/06/%E7%94%A2%E7%94%9F%E5%A4%A7%E9%87%8F%E7%87%9F%E9%A4%8A%E6%A2%A2_0.jpg)
農業局指出,農業部此次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2項但書規定,因蜜源缺乏公告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另依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考量蜜源缺乏致蜂群災損嚴重,農民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得作為養蜂的客觀證明文件,各區公所得免勘查。
![](https://lifenews.com.tw/wp-content/uploads/2024/06/%E8%9C%9C%E8%9C%82%E6%8E%A1%E4%B8%8D%E5%88%B0%E8%9C%9C_0.jpg)
農業局表示,農業部昨日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3年1至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項目為蜂群,每群為450元。請台中市蜂群損害率達20%以上的農民,且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自6月19日起至28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相關證明文件,向申報及登錄養蜂事實之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Discussion about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