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吳玫萱 台中報導】30日中午12點多,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8路停等紅燈時,發現一名員警站在路口,但號誌轉綠燈後,員警往前走了一步後又停下,女駕駛因此直接右轉,不料卻被後方另一名員警攔下,依照「未禮讓行人開罰」,事後女駕駛上網PO文質疑警方假裝行人「釣魚執法」;對此,警方澄清當時員警是為了過馬路到巡邏車上拿罰單本,並非故意假冒行人,且女駕駛看到員警站在行穿線上並未停車,因此依法取締。
事後,警方也公布路口監視器,強調當時警車停在附近的停車場,員警打算過馬路拿警車上的罰單本,卻碰上該名女駕駛未禮讓行人,因此才在攔下女駕駛後過馬路拿紅單。另外分局也強調,針對行人過馬路專案勤務,絕無開單業績壓力。